多選題
2020年2月,張某和李某之間簽訂一個買賣辦公用品的合同,約定張某于2020年4月1日向李某交付辦公用品,李某于交貨后當日付款。但張某在交貨當天有一個重要會議。因此張某請求好友劉某幫忙處理交貨事宜。劉某在處理貨物的過程中,因遇到仇人郭某,雙方發生激烈爭執,貨物在爭執過程中被毀損。下列有關責任承擔的說法中正確的有(?。?。
A、如張某不能向李某交貨,應當向李某承擔違約責任
B、如張某不能向李某交貨,李某可以要求劉某承擔違約責任
C、如張某不能向李某交貨,李某可以要求郭某承擔違約責任
D、如張某不能向李某交貨,李某不能直接要求劉某或郭某承擔違約責任
【答案】AD
【解析】合同責任的相對性要求:(1)違約當事人應對違約后果承擔違約責任,違約當事人同樣應當對履行輔助人的行為負責。(2)在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債務不能履行的情況下,債務人仍應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。(3)債務人只能向合同中的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,而不應向國家或第三人承擔違約責任。張某和李某之間簽訂一個買賣辦公用品的合同,張某與李某是合同的雙方當事人,張某不能向李某交貨,應當向李某承擔違約責任,這是合同的相對性。債務人(張某)因第三人原因違約,由債務人(張某)向債權人(李某)承擔責任。